新宁物流(300013)股票索赔案仍在进行中,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积极维权。
案情回溯
2023年7月4日,新宁物流(300013)因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处罚五十万元,对谭平江处罚二十万元。已有投资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索赔立案材料。
律师提醒,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收盘前买入新宁物流(300013)股票,并且在2022年12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康尼机电、康隆达、佳通轮胎、江苏舜天、三圣股份、梦洁股份、大连热电、工大高新、安通控股、惠而浦、中捷资源、飞乐音响、龙净环保、合众思壮、永安林业、高鸿股份、庚星股份、云内动力、长方集团、恒久科技、紫天科技、梦洁股份、星星科技、华闻集团、京蓝科技、花王股份、南卫股份等案件。